2月13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此次通报的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多为染发、洗发、防晒、面膜类产品,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成分比对、菌落总数等不符合规定。
据了解,《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以“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并按照各成分在产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
如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艾娜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卓依娜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生产的苾美斯染发膏(栗棕色)(标示批号:20220305),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成分比对,检验结果为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
另外,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生产或流通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出化妆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储存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1000(CFU/g或CF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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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丽玲
责任编辑:覃硕、尚雍贺
制图:Judy Chen、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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