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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医药报

近期,化妆品行业的这些动态值得关注。

政策法规

2月3日,广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广州将聚焦建设4个化妆品制造基地,培育6个化妆品消费商圈,解决研发、检测、智造、品牌4个关键,着力构建“4+6+4”化妆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25年,广州市化妆品产值规模达到1500亿元左右,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监管动态

1. 2月1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的关于α-熊果苷和β-熊果苷在化妆品中的安全性最终意见(SCCS/1642/22)表明,α-熊果苷和β-熊果苷是安全可用的。在面霜中,α-熊果苷的使用浓度为2%时是安全的;在身体乳中,α-熊果苷的使用浓度为0.5%时是安全的,二者可以同时使用。而β-熊果苷在面霜中使用浓度为7%时是安全的。SCCS并没有对α-熊果苷和β-熊果苷设立安全浓度限制范围。

2. 2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名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丝蕊社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责成广东省药监局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

3. 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显示,标签标示为生产企业广州尚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商广州永九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尚品美白祛斑精华霜等19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2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显示,产品标签标示为委托方济南赤道经贸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韓聖伊薰衣草祛痘原浆液等15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浙江、山东等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

4. 2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申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NNBIS染发膏(黑色12号)等51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广东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产业观察

1. 2月8日,科蒂集团披露2023财年第二季度财报。财报显示,在2022年9月至12月的2023财年第二财季,受Gucci美妆香水业务所在部门业绩下滑等影响,科蒂营收同比下跌3%至15.23亿美元(约合103.37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科蒂集团净利润大涨24%至2.35亿美元(约合15.95亿元人民币)。2023财年上半年净利润为3.60亿美元(约合24.42亿元人民币),高于上年同期的2.91亿美元(约合19.75亿元人民币)。

2. 2月10日,欧莱雅集团发布2022年全年与第四季度财报。财报显示,欧莱雅2022年全年销售额382.6亿欧元(约合27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净利润57.13亿欧元(约合4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1%。这是欧莱雅自2020年第三季度以来,连续10个季度实现业绩持续增长。更为亮眼的是,欧莱雅2022年不仅创下业绩新高,销售额与净利润的增长率也双双成为十余年以来最高。 (庞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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